溴酸盐,矿泉水生产过程中利用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这个大多数市民懵然不知的潜在致癌物引发了矿泉水国家标准的一场修改。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月1日已正式实施,首次对溴酸盐含量作出了限定(≤0.01mg/L)。此外,新国标还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在外包装上标明水源地,以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安全性。新国标已实施半个多月,近日,记者走访本市多家超市、商店,发现商场工作人员和市民对此仍基本一无所知,矿泉水包装也没发生变化。
走访
商家市民一问三不知
“没听说过矿泉水有这新规定,现在卖的矿泉水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多家超市矿泉水销售员纷纷表示,谈起“溴酸盐”也一问三不知。记者所走访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相关人员表示,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对新规不了解。
在市区丽日购物广场(西湖店)购买了3瓶矿泉水的陈先生,当问及是否知道矿泉水新标准时,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表示不知道。在采访中,很多市民对溴酸盐限量新规不知情。部分通过新闻获悉的市民表示,虽然新规对溴酸盐限量,但是目前市面上的矿泉水对溴酸盐含量都没有标注,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知道所购买的矿泉水是否含有溴酸盐、含量多少。
市民黄晓梅表示,希望相关企业能对含有溴酸盐的矿泉水进行标识,一些没含溴酸盐的矿泉水包装上也应标识,以便老百姓更放心饮用。
市场上的矿泉水包装基本没有变化,暂时没有看到对溴酸盐进行标识,部分款泉水对水源地进行了标识,但从包装上看不出执行的是新标准还是旧标准。部分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矿泉水多是10月1日前生产的,没对溴酸盐进行标识属于正常情况,只要矿泉水是按照规定生产的,且在保质期内就可以饮用。
企业
新标准会增加企业成本
新标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证市民的安全,但对矿泉水企业来说,却面临着一次新的挑战。
据市饮水行业协会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我市矿泉水生产企业有10多家,大多数属于中小型企业。惠州市小精灵饮水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矿泉水生产企业就必须按新规生产,否则很难通过质监等部门的检测。由于溴酸盐是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这一产物限量后,意味着矿泉水生产环节的消毒方式就需要更加讲究,技术的提高和设备的改进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种压力。
生产成本增加是否会引起矿泉水价格的上升?对此,部分企业人士表示,技术和设备可以说是循环性投入,且矿泉水龙头企业没有出现价格波动,其他企业暂时不会考虑调整价格。
部门
按照新规加强监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表示,新规出台后,该局对我市的矿泉水生产企业按照新规进行监管,监督企业落实规定,检查中被发现没按照新规操作的企业会进行相关的整治。
什么是溴酸盐?
由于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菌落总数要求非常严格,各个厂家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了溴酸盐这一种副产物,而用臭氧消毒公共饮用水所产生的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潜在致癌物。
据了解,并不是所有水都含有溴酸盐,要产生溴酸盐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源水含有溴化物,二是采用臭氧杀菌。
据新修订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2008),溴酸盐限量为≤0.01mg/L。除了溴酸盐外,标准还删除了原来的“菌落总数”指标,增加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3种致病菌指标;标准要求标签上标示水源地名称、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钾、钠、钙、镁)的含量范围;当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注明“含氟”字样;除非经国家认可,否则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摘自水世界) |